中新網漳平6月10日電(陳立烽 塗汀英 張金川)“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,判決如下:被告人餘朝財犯詐騙罪,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九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。責令被告人餘朝財於本判決生效後五日內退賠各被害人計人民幣202687元……”福建省漳平市法院10日披露,該院第一法庭刑事法官集中宣判5起涉網絡電信詐騙案,法庭內前來旁聽案件的群眾近100人。
  “我特地來看宣判的,我被騙了298塊,錢是小事,這事情要是碰得多了,叫我怎麼再相信這個社會。”一名到庭旁聽的被害人如是說。
  當天,該院依法公開集中宣判的這5起涉網絡詐騙案,涉案金額達80餘萬元,11名涉案被告人依法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,緩刑一年二個月到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不等的刑罰,共處罰金人民幣89.9萬元。
  據瞭解,集中宣判的這五起詐騙案件,詐騙方式多樣,有的是被告人負責冒充教育局的工作人員撥打電話給被害人,以“完成義務教育可獲得財政補助金”為由詐騙;有的通過虛假的香港“六合彩”公司網站在網絡上推廣虛假信息,以可以提供香港“六合彩”開獎的特碼為誘餌,騙對方交298元加入虛假會員;有的被告人採用虛假的身份信息在淘男網網站註冊會員,冒稱自己是香港人,有穩定的工作和較高收入,假裝和女網友談戀愛,騙取對方信任後騙錢。
  “這些害人害己的違法犯罪行為,對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是一大衝擊,通過集中宣判能夠達到震懾失信犯罪和敲警鐘的作用。”漳平法院承辦法官賴家懋說。
  失信案件集中宣判是漳平法院開展“樹公信、促誠信”專項活動以來的又一舉措。該院負責人稱,該專項活動旨在深入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,營造轄區保護誠實守信行為、懲戒失信違法行為的社會氛圍。
  漳平法院自年初全面啟動“司法誠信、訴訟誠信、社會誠信”三位一體的誠信工程建設以來,建立起41份法官誠信檔案並簽訂誠信司法責任書,向一線法官發放《虛假訴訟甄別、濫用訴權防控手冊》38份,向案件當事人隨案發放訴訟誠信提示(告知)書和訴訟誠信承諾書1835分,嚴防虛假訴訟。
  此外,該院還建立了漳平法院誠信信息公開服務平臺,主動與人民銀行、經信委、工商等徵信體系建設單位聯繫,建成信息互通、協作互助、打擊聯動的工作機制,打擊失信違法活動,推動社會徵信聯動機制建設。(完)  (原標題:福建漳平法院宣判5起電信詐騙案 11名被告人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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