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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南都訊 據《安徽商報》報道 安徽宿州市原派出所民警馬某16年前與徐某發生衝突,喊了三人前來助陣,最終將徐某毆打致死。案發後,三名打人者陸續被判刑入獄,但馬某兩次被法院判決無罪,而檢察機關屢次抗訴。近日,記者從安徽省高院獲悉,馬某終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。
  據介紹,馬某原系宿州市公安局埇橋分局褚蘭派出所民警。1997年12月13日,馬某在茶樓與徐某發生爭執。此後,看到徐某撥打電話,馬某認為他邀約他人來茶樓,於是也叫了楊某等3人趕到茶樓。三人到達後,經馬某指認及授意,對徐某進行毆打。當天17時許,徐某因傷情嚴重搶救無效死亡。
  案發後,行凶的肖某等3人都被判刑。然而,馬某在此事中是否涉嫌犯罪,相關調查卻很曲折。
  案發後,馬某因涉嫌犯故意傷害罪於1997年12月18日被刑事拘留;1998年1月27日,被執行逮捕。1999年9月21日,馬某被宿州市埇橋區法院宣告無罪釋放。2001年11月9日,宿州市埇橋區檢察院決定對馬某某實施逮捕。此時,他已經在逃。2011年2月21日,馬某被深圳市警方抓獲。2012年3月9日,宿州市中院一審判決馬某某無罪釋放。
  記者瞭解到,馬某某兩次被無罪釋放,檢方均提起了抗訴。
  去年4月,宿州市警方再次對涉嫌故意傷害罪的馬某執行逮捕。宿州市中院一審認定被告人馬某犯故意傷害罪,判處有期徒刑11年。馬某不服判決,提起上訴。日前,安徽省高院駁回其上訴請求,維持原判。  (原標題:民警邀友打死人 16年後終審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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